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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分类: 全部 威颂动态 公告与会议
  •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关于上海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会议指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要加强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END-
    2020/02/06
  • 2月2日上午,中国贸促会向浙江湖州某汽配制造企业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据悉,该企业为法国标致公司非洲工厂转向机壳体供货商,受本次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人民币的直接合同损失,还可能会因导致对方生产线停产两周造成约3000万人民币的损失被追偿,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该企业于2月1日在中国贸促会线上认证平台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提供相应材料。经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环节,该企业于2月2日收到证明。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副主任闫芸介绍称,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中国贸促会1月26日起对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进行改造,新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在线申请功能。此外,已有近千家企业向中国贸促会开展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在线咨询。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中国贸促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其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损失。-END-
    2020/02/05
  • 就在刚刚,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2019-nCoV)召开了紧急委员会会议,宣布: 此次疫情被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即PHEIC)——世界卫生组织传染病应急机制中的最高等级。世卫组织表示不是因为对中国没有信心,而是担心疫情发展到其他无力应对的国家。同时,谭德塞还宣布了 7 条建议:1. 不建议对中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任何措施都应当以证据为基础;2. 支持和保护医疗系统相对脆弱的国家;3. 加速科研和疫苗相关研究;4. 共同对抗谣言和不实信息;5. 各国积极寻找预防、治疗和阻止进一步传播的计划;6. 各国积极与 WHO 分享信息;7. 所有国家共同努力,共同对抗病毒。世界卫生组织突发卫生项目主任瑞恩在1月29日向中国一线医护工作者致敬:在欢庆春节的日子里离开家人,去帮助另一个省份的同行,在一个目前没有治疗方法和疫苗的病毒前进行一线工作,再次证明了其勇气和专业精神。世卫组织对中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极为关注在此之前,世界卫生组织曾在日内瓦时间2020年1月22日12:00及23日12:00,就中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召开了两次会议。 北京时间2020年1月24日凌晨,委员会发布声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月26日、1月27日,世卫组织在新型冠状病毒每日疫情报告中说,中国面临的疫情风险级别为“非常高”,而疫情对地区和全球构成的风险级别为“高”。 其中,世卫组织在26日报告的脚注中指出,该组织在23日、24日、25日发布的几份报告中,错误地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全球构成的风险总结为中等。 虽然世卫组织调整了新型冠状病毒的危险程度,但仍没有宣布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月29日,在世卫组织的记者会上,总干事谭德塞表示自己之所以重新召集突发事件委员会成员来讨论,是因为当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存有“进一步全球传播的可能”。他说:“在中国以外的 3 个国家,德国、日本和越南都已出现人传人的现象”。而就在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3点多,世卫组织宣布决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构成PHEIC 从担心疫情到心系经济从谣言四起,到如今尘埃落定这几日,世卫组织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不少中国人的心,与此同时,也有很多谣言搞得大家伙人心惶惶。比如——今天还没等人家世卫组织开会就率先传播“WHO不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尼日利亚先锋报(Vanguard)和国内某留学自媒体大号...以及在此之前的—— “一旦被列为疫区国,将为期三年”“如果被列为PHEIC会让中国经济全盘崩溃、倒退20年” 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疫区”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间的区别。 “疫区”在WHO里叫Affected Area,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叫PHEIC,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世卫组织开会是讨论中国需不需要被纳入PHEIC。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刚刚的回应,我们被列为PHEIC; 其次,被列为PHEIC,不仅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可怕,而且也没有强制3年一说。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的定义,PHEIC是指:按特殊程序确定的不寻常公共卫生事件,即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对其他国家构成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如果被确定为PHEIC,世界卫生组织会发布一个临时建议,主要是针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等,如下图: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文版链接: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xxgkztfl/zcfg/201210/t20121017_274705.htm虽然肯定会对疫情国有所影响,如贸易、经济、旅游等,但并非一刀切地中断所有贸易和国际旅行。 一般而言,根据疫情的发展,世卫宣布PHEIC后随时可以撤销及修改,并且在3个月后自动失效,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延续三个月。事实上, 在2005年世卫组织设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机制后,迄今为止,共宣布过5次。 分别是:2009年H1N1流感病毒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质炎病毒2014年西非埃博拉病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2018-2020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而这一次,是第六次。 在中国疫情爆发后我们看到了世间百态坦白讲,这个春节,是主页君度过的最艰难的春节,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刷新肺炎疫情的实时动态,每一次数字的变动,都让主页君的心揪一下。 如今全国确诊病例已经超过当初SARS病毒的数据,随着海外确诊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世界各国也在忙着对此次肺炎疫情做出“应对”。 比如当地时间1月28日,美联航(United Airlines)宣布,将暂停2月1日至2月8日美国枢纽城市往返北京、上海、香港间共计24架航班。 当地时间1月29日加拿大航空公司也表示从1月30日起到2月29日期间,暂停往来中国北京和上海的直航航班。 紧接着,德国汉莎、英国航空也宣布取消旗下航空公司飞往中国内地的航班。 对于以上商业行为,主页君在昨天的文章中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们虽然不想见到,但也不便苛责”。 而像是丹麦媒体刊登辱华漫画,拿疫情开玩笑,并且用“言论自由”当挡箭牌拒不道歉,实在是令人愤怒。红旗中的五角星已被作者用冠状病毒替代还有韩国民众青瓦台请愿“禁止中国人入境”,也是让人无语,欣慰的是,在请愿事件发生后,韩国主流媒体就批判了这种做法,称此事引发的外国人恐惧症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丝毫帮助。 除此之外,更有某些外国民众借题发挥,发表种族歧视言论,把中国人视为病毒...“冠状病毒已经到达欧洲是时候穿上这身套装痛扁在街上看到的中国佬了”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想要“打赢”这场和病毒的战役,从来也不是只靠一个人、一个国家,而是所有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 像这样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疫情面前四处宣扬“种族歧视”,还以此为借口,去排斥一个种族或整个地区的人民,简直是在挑战人的良知。 虽然疫情是面照妖镜,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冷酷的一面,但不可否认的是,也让我们看到了温情。 无论是:国内的最美逆行者——各地医生前往疫情最重的地方,驰援武汉;最帅的逃跑者——小伙去派出所扔下五百个口罩,一声辛苦了,就“逃跑”。还是身处海外、连夜驰援武汉的海外华人和留学生们。以及在危难关头向我们伸出援手的那些国家。这些都让我们相信:“没有过不去的冬天,也没有来不了的春天”。主页君坚信,只要我们每个人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不听信谣言,不传播谣言,团结一致,疫情一定很快就会过去。加油,请对我们有信心!请对中国有信心!-END-
    2020/02/03
  •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1月29日下午,国家卫健委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公众指导建议有关情况召开发布会。会议公布了家庭、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多个版本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指南。公众预防指南之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用预防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疾病流行期间公众个人预防指导。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一)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二)建议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三)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二、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一)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二)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三、健康监测与就医(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二)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四、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一)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二)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三)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四)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五)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六)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公众预防指南之二: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人员。(一)尽快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减少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二)从离开疾病流行地区的时间开始,连续14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三)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就诊。就医途中具体指导建议如下:1.前往医院的路上,病人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2.如果可以,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打开车窗。3.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4.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公众预防指南之三:家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家庭场所。一、日常预防(一)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二)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三)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四)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经常通风。(五)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六)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七)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八)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九)准备常用物资。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二、家庭成员出现可疑症状时的建议(一)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二)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三)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四)患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五)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六)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公众预防指南之四: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商场、餐馆、影院、KTV、网吧、公共浴池、体育馆、展览馆、火车站、地铁站、飞机场、公交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一、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二、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三、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四、?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七、疾病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公众预防指南之五:公共交通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飞机、火车、地铁、公共汽车和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一、发生疾病流行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并每日做好健康监测。二、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备置体温计、口罩等物品。三、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四、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良好的通风状态。五、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六、做好人员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司乘人员得到足够休息。公众预防指南之六: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医学观察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从和病人接触的最后一天起采取医学观察14天。在家中观察期间需与医学观察人员保持联系,并需要了解病情观察和护理要点,掌握家庭预防的洗手、通风、防护和消毒措施。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具体建议如下:(一)将密切接触者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拒绝一切探访。(二)限制密切接触者活动,最小化密切接触者和家庭成员活动共享区域。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三)家庭成员应住在不同房间,如条件不允许,和密切接触者至少保持1米距离。哺乳期母亲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四)其他家庭成员进入密切接触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摘下并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洗。(五)与密切接触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密接接触者居住空间后,需清洁双手。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如果双手不是很脏,可用酒精免洗液清洁。如双手比较脏,则使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注意酒精使用安全,如意外吞食用或引发火灾)。(六)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如果没有,用洁净的毛巾擦拭,毛巾变湿时需要更换。(七)偶然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来捂住口鼻的材料可直接丢弃,或者使用之后正确清洗(如用普通的肥皂/洗涤剂和清水清洗手帕)。(八)家属应尽量减少与密切接触者及其用品接触。如避免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九)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十)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密切接触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和普通家用洗衣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将密切接触者使用的床品放入洗衣袋。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十一)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密切接触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十二)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就医。具体指导建议如下:1.前往医院的路上,病人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2.如果可以,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打开车窗。3.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4.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END-
    2020/01/30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紧急通知如下:一、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二、上海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此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三、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沪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四、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END-
    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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